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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困难群众三项保障标准均居全省首位


(资料图)

昨日,厦门市民政局副局长林声群接听12345政务热线,介绍我市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。今年来,我市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,建立健全分层分类、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,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社会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。今年截至6月份,已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11948.38万元。

今年来,市民政局推出一系列有力措施,稳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。7月1日起,我市大幅提升低保标准,从每人每月1005元提高到1120元。特困人员、孤儿(事实无人抚养儿童)基本生活保障标准,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680元、2800元。三项标准均居全省首位。

为帮助困难家庭解决子女高等教育阶段生活费短缺问题,防止因学“返贫”,市民政局持续开展“爱心厦门·圆梦助学”公益项目活动,并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工作。近三年来,引导发动68个爱心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认领帮扶困难家庭学生,为困难家庭学生发放月生活补贴13822人次、642.394万元。

近年来,我市还不断拓展社会救助范围,逐步推进专项救助向低保边缘家庭拓展。其中,家庭成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,救助年限额最高13万元;纳入住房救助范围,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并享受租金补助,农村可申请危房改造补助;纳入节日慰问范围,元旦、春节、国庆、中秋,对低保边缘家庭每户每年慰问2500元。对于家庭中的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、重病患者、重残对象,可以单独申请纳入低保,按低保标准全额领取低保金。

此外,为解决群众重特大疾病因病致贫、因病返贫问题,由财政全额资助困难群众购买“惠厦保”(每人每年129元)。今年来,投入791万元资助低保、特困、孤儿、残疾人等61329名困难群众免申即享“惠厦保”。

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的覆盖率和服务效能,今年来,市民政局通过不断加大对困难群体摸排、巡访探访力度,全市共排查18883人,主动实施救助及新纳入保障对象共1142人。

下一步,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将逐步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,智能筛查易返贫致贫人员。根据动态监测预警情况,结合其困难程度和致困原因,早发现、早干预、早帮扶,并稳步提升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等困难群众保障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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